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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4月28日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》公告。
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,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,2018年1月2日向自治区、兵团反馈了督察意见。
《情况》公告中提到,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,印发《自治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布局指导意见》,加快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建设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,对全区118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开展现场督查考核。加强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和转移全过程监管,对全区57家煤焦油企业涉煤焦油类危险废物、5家电解铝生产企业大修渣、硫化碱废渣、油田污油坑(池)及历史遗留含油污泥治理等处理处置进展情况等开展督查检查。启用自治区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,在线审核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548家。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、禁止“洋垃圾”入境专项行动和固体废物非法贮存、倾倒、填埋情况专项排查。